2023年2月27日—28日,由国家版权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功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深圳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ChinaDRM论坛主席丁文华在28日的“区块链+版权示范应用论”上做了题为《复合宇宙中的数字资产管理》的演讲,表示复合宇宙中的数字资产管理需要构建全新的生态体系,依赖于法律、技术和市场等多重因素的协同发力。
丁文华院士提出,“元宇宙”的实质是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的融合,可以称为“复合宇宙”,具备多种呈现形态。例如VR面向纯粹的虚拟世界,AR以现实世界为主提供增强信息,MR既可以现实世界为主,也可以虚拟世界为主,数字孪生是虚拟世界对现实世界的完整镜像,增强版VR(Enhanced VR)以虚拟世界为主,数字对象作为现实世界的代理并受之驱动。复合宇宙是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融合的高极形态,而各种类型的数字资产是构成复合宇宙的基本要素。数字资产形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文件、模型或数据等,具备价值高、种类多、数量大、增长快等特征,需要建立全新的高效管理方式。

丁文华院士提出,复合宇宙中的数字资产涉及方众多,资产流通和使用需求强,授权规则颗粒度更细,要确立全新的权利分配体系及规则引擎。例如每个人将来都可能拥有自己的数字替身,那么数字替身对第三方如何授权使用?数字藏品、数字孪生乃至虚拟世界的衍生品,权利归属如何界定?数字资产的利益相关方拥有不同的权利,需建立权利的所有体系及分配体系。同时,由于复合宇宙的共建机制属性,同样的物品和场景,可能会由多个主体创作出多个数字孪生体,每个创作主体的权利都需具备基本准则及附加准则,基本准则应保持一致,附加准则允许有所差异。规则则需要核心技术提供支撑,包括区块链、NFT、智能合约、数字水印、隐私计算、认证鉴权等,都需要在规则引擎下呈现,形成重要的技术底座。

丁文华院士提出,数字资产管理(DAM)与传统的数字版权管理(DRM)有很多相通之处,要构建健全的数字资产管理生态体系,同样依赖于法律、技术、市场三个关键要素。首先数字资产的版权,必须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和规则,要通过法律体系形成多元化的权利分配体系,同时平衡公有、私有的关系,开放和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保证公有权利的开放,尊重并保护私有权利,引入司法监管体系以保障数字资产体系运行合法合规。在技术上,需要建立规则引擎技术平台,支撑数字资产版权的登记、发布、交易、维权全生命周期管理,满足跨多个复合宇宙间数字资产的使用和流通需求。法律和技术都为市场行为提供支撑,应该在尊重数字资产版权的条件下,出台激励机制鼓励多种资本形态进军数字资产,形成合理商业模式,从而引导数字资产的生产与流通。
“复合宇宙的数字资产管理是一个刚刚开始的过程,需要各方共识共建,实现有序部署。”丁文华院士表示。